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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芳、刘晓林、刘许军 继承不动产公示
发表时间: 2024-08-26 16:32

 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  继承人:刘芳、刘晓林、刘许军

  被继承人:刘耀东、许淑荣

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运国用(94)字第Z010020899号

  不动产坐落:南环西路21号

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红旗东街运城市政务大厅一楼西侧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

  联系方式:0359-2059077

  公示单位: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

  2024年8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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